灌南论坛

 找回密码
 十秒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5956|回复: 2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灌南县鼓励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农民进城入镇居住相关文件解释

[复制链接]

14

回帖

92

发帖币

529

拼车币
发表于 2020-11-24 18: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灌南县鼓励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农民进城入镇居住相关文件解释
   1、执行时间,在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购房的执行灌政办发〔2019〕88号文,202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执行灌政办发〔2020〕65号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由乡镇农经站认定(由乡镇农经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3、只要是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享受一次每平方米300元补助,最高享受补助144平方米。
  4、夫妻共同购房的,一方是我县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另一方不是我县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户口簿户主身份为确认依据。
  5、每户只享受一套购房补助。
  6、规划非保留村庄仅退出宅基地不购房的,只享受20000元的退出宅基地补助。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0日


217

回帖

63

发帖币

243

拼车币
发表于 2020-11-25 11: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回帖

0

发帖币

63

拼车币
发表于 2020-11-28 16:4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买过房子,第二套可以有这个福利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十秒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