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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城事] 灌南所有小区封闭管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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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5 16:35: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灌南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灌南县关于疫情防控“十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要求,为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全面实行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现将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八条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小区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在位、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对无物业小区,一律根据属地社区部门要求,加强车辆和人员管控,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全部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试图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小区人员进出一律测温。

二、严格小区往来车辆人员核查登记。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温州等,以下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

三、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员。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同上)行程史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居住在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来灌人员,有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人员,必须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四、督促及时就医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报告。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报告,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五、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六、严控公共场所。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七、暂停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小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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