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曝光台】第8期 交通违法大曝光,持续更新中......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创建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每一位市民的言行举止都反映着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灌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设【创文曝光台】栏目,聚焦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并予以曝光。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一批交通违法行为人
姓名:陆某叶
时间:8月31日
地点:新东南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姓名:李某姝
时间:8月31日
地点:人民路
违法行为:闯红灯
姓名:张某国
时间:9月1日
地点:新东南路
违法行为:走快车道
姓名:王某霞
时间:9月1日
地点:新东南路
违法行为:走快车道
姓名:温某旗
时间:9月4日
地点:人民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姓名:宋某芹
时间:9月4日
地点:人民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姓名:江某梅
时间:9月4日
地点:人民路与扬州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姓名:毛某洲
时间:9月4日
地点:人民路与苏州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警察蜀黍温馨提醒: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了较大的安全危害,其违法行为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将由违法驾驶人依法承担事故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出行平安顺畅,请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健康的生活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追求,优美的城市环境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文明灌南,你我共建。灌南警方向全县广大行人、非机动车主发出倡议,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做到: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文明在脚下。
支持曝光!!! 需要罚款,让他们有记性 必须罚款,太不像话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遵守规则,人人有责任 安全第一,遵守交通法规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