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1. 签订《商场超市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入口、收银处设置“一米线”。
3. 超市入口处要有专人负责,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引导顾客使用人脸信息识别系统量体温、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商务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 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超市入口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配备专用垃圾桶收集使用过的口罩,每日营业结束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封包投入垃圾箱。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商场超市及其对外租赁的商铺按照每100平方米不超过25人的要求设置顾客最大接待量。
10. 商场超市在提供进口食品(冷链食品、水果等)进口报关单、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
11.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2.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实施健康监测。与顾客有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佩戴一次性手套。每周核酸检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5%,进口冷链从业人员一天一检。
13. 工作人员与客户传递现金后,应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酒精棉擦拭。
14.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5. 进入商场超市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排队付款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6. 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购物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商务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商务局举报电话:12345 0518—8396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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