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论坛小编3号 发表于 2022-7-9 17:37:47

【创文.曝光台】第58期:人不守规必被罚!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灌南警方将定期对查处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大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骑行未戴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违法行为人:李*雅时间:2022年7月5日地点:人民东路


* 违法行为人:张*举时间:2022年7月5日地点:人民东路


* 违法行为人:吴*波时间:2022年06月23日地点:人民路与苏州路


* 违法行为人:周*时间:2022年7月5日地点:人民东路


* 违法行为人:杜*时间:2022年7月5日地点:人民东路


* 违法行为人:成*强时间:2022年7月5日地点:人民东路


* 违法行为人:王*翰时间:2022年7月4日地点:人民东路


* 违法行为人:孙*蔓时间:2022年7月4日地点:人民东路


* 违法行为人:廖*刚时间:2022年7月4日地点:人民东路


* 违法行为人:许*俊时间:2022年7月4日地点:人民东路

非标三四轮车未悬挂号牌、违反禁令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 违法行为人:李*军时间:2022年7月5日地点:人民西路

* 违法行为人:周*宇时间:2022年7月5日地点:人民西路


* 违法行为人:孙*平时间:2022年7月5日地点:人民西路


* 违法行为人:胥*梅时间:2022年7月4日地点:人民西路


* 违法行为人:相*西时间:2022年7月4日地点:人民西路


* 违法行为人:胡*霞时间:2022年7月4日地点:人民西路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出行习惯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素材来源: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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