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曝光台】第80期:安全从“头”开始!曝光这些不戴头盔的“骑士”
为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灌南警方将定期对查处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人上榜了。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违法行为人:管*珍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北路
* 违法行为人:桓*霞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北路
* 违法行为人:朱*芹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东路
* 违法行为人:张*文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北路
* 违法行为人:孙*梅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北路
* 违法行为人:翟*青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北路
* 违法行为人:管*平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北路
* 违法行为人:王*花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北路
* 违法行为人:余*云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路军民路
* 违法行为人:封*宇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菀路
* 违法行为人:顾*霞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菀路
* 违法行为人:温*霞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菀路
* 违法行为人:沈*军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菀路
非标三四轮车未悬挂号牌、违反禁令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 违法行为人:宋*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路军民路
* 违法行为人:王*圆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路军民路
* 违法行为人:李*财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新东路军民路
* 违法行为人:王*云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菀路
* 违法行为人:潘*美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菀路
* 违法行为人:朱*德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菀路
* 违法行为人:徐*花时间:2022年9月2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菀路
* 违法行为人:于*炜时间:2022年9月16日地点:人民东路新东路
* 违法行为人:常*国时间:2022年9月14日地点:新东路人民路
* 违法行为人:惠*陆时间:2022年9月14日地点:新东路人民路
* 违法行为人:沈*权时间:2022年9月14日地点:新东路人民路
* 违法行为人:孙*东时间:2022年9月14日地点:新兴路
* 违法行为人:苏*珍时间:2022年9月14日地点:新兴路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出行习惯 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素材来源:交警大队
曝光为什么要遮住脸部呢? 飘零2 发表于 2022-10-16 14:55
曝光为什么要遮住脸部呢?
那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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