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一批测速点位的通告
关于重启一批测速点位的通告
近期,灌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新启用了一批测速设备,现将具体点位通告如下,自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对超速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1、345省道45km+300m(限速80km/h);
2、345省道35km+600m(限速80km/h);
3、345省道25km+900m(限速80km/h);
4、345省道 6km+100m (限速80km/h);
5、207县道27km+700m(限速70km/h)。
特此通告。
灌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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