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室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进入公园的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综合执法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3. 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公共设施、座椅座凳、健身器材、游乐设施、垃圾桶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4. 加强卫生管理,做到垃圾 “即满即清、日产日清”;公共卫生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5.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6.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10%。
7. 常态化对园内进行不间断巡查,劝导群众不聚集、不扎堆,禁止聚集性活动。
8.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9. 进入公园需佩戴口罩,确保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正常,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0. 不聚集、不扎堆,避免人员接触,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关停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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