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恢复正常营业的若干细则 为坚决防范疫情反弹,筑牢疫情防控社会面防线,满足广大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求,特制订餐饮行业恢复正常营业相关细则,请各经营户提前准备,申请验收。
1. 餐饮单位须持有效证照; 2. 签订社会餐饮行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3. 大中型餐饮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 从业人员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相关人员接触史,有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记录,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按“应检尽检”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有员工每日健康检查记录; 5. 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惠泽通)、健康码、行程码,张贴顾客进店戴口罩提示,配备体温枪或测温仪,实现所有入店人员登记; 6. 经营场所配备足够量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按规范消毒,保持后厨及营业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7. 配备必要的监控设施,主动配合疫情流调溯源工作; 8. 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鼓励分餐。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不超过最大接待量的50%),控制就餐距离,大厅每桌间隔不低于1米,包厢不超过10人,使用公勺公筷; 9. 提倡“红事缓办、丧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暂不得举办宴会、庆典、会议等聚集性用餐; 10. 营业面积大于500㎡的,由县市场监管局验收,其他的由经营地乡镇政府组织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共同履行好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责。
监督电话:0518-83222521 (灌南县市场监管局24小时值班) 0518-83963019 (灌南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科)
灌南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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