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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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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6 20: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灌南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根据江苏省、连云港市红十字会工作部署和我县相关防控工作会议要求,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县红十字会依法全力做好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接收物资


(一)防护用品: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普通口罩、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手术衣、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

(二)消毒用品: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三)捐物说明:①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②为方便有序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县红十字会沟通捐赠意向,提供捐赠意向函(样式附后),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物资接收地点:灌南县红十字会物资仓库(县集中办公区卫健委大楼一楼)。

物资捐赠电话:
张雨禾,13605120008;
潘   凌,18251268125。

02接收捐款


(一)银行转账:
户 名:灌南县红十字会;
账 号:3208220221010000018563;
**银行: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请备注捐款人姓名)

(二)微信捐款:
点开下方二维码,选择“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输入金额及备注信息—确认转账。
微信图片_20200206202004.jpg
(请备注捐款人姓名)


03捐赠说明


(一)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基于疫情防控需要,捐款建议以网络为主要渠道,捐款时请务必注明“疫情防控”;

(三)捐赠款物如有定向地域(例:“定向武汉疫情”),请备注。未指定定向范围,原则上按上级要求及本地需求统一调配;

(四)上述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将适时反馈给捐赠人(单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捐赠意向函

灌南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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