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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开展我县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工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全县建筑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健康,落实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特制定发布复工指南,对复工时间、复工流程、防控措施等内容逐一细化落实,为我县建筑行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复工时间管控01鼓励企业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延迟或错峰复工,全县建设工程(含新开工,以下同)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20日24时(根据疫情情况需调整的,另行通知)。02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防疫和安全生产条件,建筑工地复工需由承建施工企业在自查后认为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应向县住建局安监机构申请复查,并报县防疫指挥部备案,达到疫情防控规定的复工要求后方可复工、通知工人返灌。03 各建设主体要加强重点地区人员排查梳理,湖北籍职工一律在原籍暂不返回灌南;外省籍职工除特殊岗位的原则上一律暂不返回灌南;已返建设工程各参建企业职工没有进行健康确认的一律不准进入工地;职工居家观察没有达到14天时间和健康要求的一律不准上岗;本地职工从外地返回且居家隔离不满14天的一律不准上岗。04 县住建局安监机构严格按照复工条件审查,加强对工地的指导,各建设主体要根据自身特点及实际情况,建立疫情防控专班,统筹规划及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控制好复工时间与节奏,保证工程有序、规范复工。file:///data:image/gif;base64,ivborw0kggoaaaansuheugaaaaeaaaabcayaaaaffcsjaaaaduleqvqimwngygbgaaaabqabh6fo1aaaaabjru5erkjggg==严格复工条件审查
01
复工前自查1、建设单位牵头成立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现场防疫应急预案,确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防疫相关工作,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社区、住建局安监机构、县防疫指挥部。2、施工现场落实足量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测温仪(每个人员出入口不少于2个)、口罩(每人每天不少于1个,且现场储备口罩数量满足现场人员10天用量)、消毒剂(保证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人员集中场所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且满足10天用量)、隔离观察宿舍不少于5间(保证发热人员能够单独隔离14日)。3、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勘察、设计等单位严格人员管理,逐一登记人员信息,填写个人信息。对外地返灌人员,要在其返灌前落实其14日内旅行(途径)地、接触人员情况。4、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信息必全部输入江苏省建筑用工实名制系统(http://218.92.11.118),并每天考勤。 5、施工安全严格执行《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必须”。
02
复工申请和复查
疫情防控方面(1) 项目部完成复工前防疫准备工作,由承建企业将《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复工备案表》报送至县住建局安监机构申请复查,同时向县防疫指挥部备案,县住建局安监机构将组织专人现场复查。(2)县住建局安监机构对申请复工的项目,要逐一审查工地防疫情况,各参建企业必须做到“八个一律”、“八个到位”,防疫措施未落实、人员信息未全部采集、防疫物资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八个一律”,即:建设工程各参建企业无完善防控机制的一律不准复工;湖北籍职工一律在原籍暂不返回灌南;外省籍职工除特殊岗位的原则上一律暂不返回灌南;已返建设工程各参建企业职工没有进行健康确认的一律不准进入工地;职工居家观察没有达到14天时间和健康要求的一律不准上岗;本地职工从外地返回且居家隔离不满14天的一律不准上岗;工地不实行封闭管理的一律不准复工;安全环保措施不达标的一律不准复工。 “八个到位”,即:封闭式管理到位、消杀防疫到位、防控物资到位、人员管控到位、饮食安全到位、安全检查到位、防疫宣传到位、工作日报到位。(3)通过县住建局安监机构现场复查备案的工地,达到疫情防控规定的复工要求后方可进入复工流程、通知工人返回灌南。安全生产方面(1) 项目部待工人返回灌南,完成相关防疫工作后。按照安全生产复工检查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安全教育、机械设施检修和维护保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报施工企业检查。(2) 各施工企业要成立检查组,对承建项目部逐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复工前安全自查的情况,检查合格的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3) 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核查通过的,施工单位将《建设工地春节后复工检查情况报告(安全生产)》报至县住建局安监机构。(4) 县住建局安监机构对申请复工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复查,符合要求的准予复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整改,在安全隐患没有消除前,不得同意复工。
规范施工现场防控1 工地实施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商品采购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对外来渣土运输、混凝土运输及其他人员严格控制,必须佩戴口罩,逐一登记进出时间、体温。2进出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必须实名制登记并每日检测体温。3在公共区域活动,必须佩戴口罩。4工人宿舍不得设置通铺,并保持良好通风。5 加强生活区、办公区环境卫生,对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按防疫规定进行清扫消毒。6 用餐实行统一管理,不得购买非正规渠道的食物,确保食品安全;就餐场所开窗通风,分批安排就餐时间,控制每批就餐人员数量,避免面对面用餐;全部实行分餐制。7 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落实防疫应急措施
01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02 将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知识纳入三级教育范围,采取在工地生产、办公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服从防疫调度监管
1 项目部应服从属地防疫部门、社区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按要求上报疫情线索,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 发现防疫措施不到位、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未登记人员信息、未配备防护用品、未开展防疫和安全生产教育等情形的,扣减企业信用分,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责任企业进行处理。
3 对未经县住建局安监机构复查备案,擅自组织复工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严厉处理;如系建设单位要求违规复工的,将暂停与该建设单位相关的其他工程手续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4 对已经复工或人员返灌较多的建筑工地,各监管部门(监督机构)会加大监督频次,开展“四不两直”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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