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方便老城区群众生活休闲,加快盐河体育休闲公园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灌南县人民政府拟对回龙路北侧地块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决定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登记时间 从2021年7月8日开始至2021年7月17日结束。 二、调查登记范围 新兴北路西侧、河滨路东侧、回龙路北侧、原食品公司南侧内的房屋及构筑物(具体以征收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调查登记内容 拟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性质、建筑面积等情况。入户调查登记期间,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及时提供被征收房屋的产权等相关资料,调查结果将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四、调查登记实施单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镇人民政府。 本公告发布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实施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及其他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监督电话:0518—80326507。 特此公告。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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