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小百货超市、水果店、文具店、服装店、金店、五金水暖店、建材店、手机店等营业场所)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营业场所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收银处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综合执法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 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加强卫生管理,做到营业场所垃圾 “即满即清、日产日清”。
7. 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应符合《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号)相关规定。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1. 严格控制顾客接待量,按照实有营业面积(除货物摆放区域)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人。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 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排队付款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 提倡非接触扫码付费;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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