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宾馆(住宿)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最低楼层设置临时隔离房1间,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公安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 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客房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营业场所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配备专用垃圾桶收集使用过的口罩,每日营业结束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封包投入垃圾箱。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10%。
11. 工作人员与客户传递现金等物品接触后,应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酒精棉擦拭。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 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排队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 提倡非接触扫码付费;避免人员接触,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对个人健康情况如实承诺。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公安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2345 110
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金融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金融办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 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营业大厅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配备专用垃圾桶收集使用过的口罩,每日营业结束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封包投入垃圾箱。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1. 工作人员与客户传递现金、凭证等资料接触后,应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酒精棉擦拭。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 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办理业务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 提倡错峰办理业务;等候时隔位就坐少走动,结束后尽快离开不逗留;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金融办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金融办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12958
机关事业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 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公务用车每日消毒。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7. 食材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实行错峰用餐、分餐制,减少堂食和交流。
8.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和安全社交距离。
9.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10.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1.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核酸检测按照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设置1—2名卫生监督员,每天“双码”、“惠泽通”查验全覆盖,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 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 等候办理业务时,需隔位就坐少走动,结束后尽快离开不逗留;无等候区的场所,排队需保持“一米线”距离。
15.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机关工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监管单位: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22253
|